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小岛教育学院是省教育厅所属国有民办非企业。承办及合作办理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教育行政管理培训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充实专业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培训项目负责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要求及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年龄:35—50周岁;
3.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专业:教育学类专业;经济学类专业;企业工商管理学类等相关专业;
5.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6.从事教育及有关培训管理工作5年经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优先聘用
1.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
3.具有教师培训及相关从业经历5年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招聘要求及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7000元(含五险),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学院制度带薪年休假、午餐补助及其他福利等。
(二)报名咨询电话
巨老师 13997280827(手机)
0971-6306741(座机)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
2.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
3.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简历等材料。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
(五)初审及面试
1.应聘基本条件及资质;
2.以业务知识、职业构想、技能问答等方式进行初审及面试;
3.综合评定。
三、办理聘用手续
初审及面试综合评定合格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并合格者,由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小岛教育学院按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各类社会保险等;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小岛教育学院
2024年1月8日